至正月七日人使朝辞出门其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面北工悉以彩
至正月七日,人使朝辞,出门其,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面北工,悉以彩结山呇用,上皆画神仙故事,或坊市卖药、卖卦之人。横列三门,各有彩结金书大牌:中曰“都门道”,左右曰“左右禁卫之门”。上有大牌,曰“宣和与民同乐”本。彩山左右令,以彩结文殊北、普贤到,跨狮子、白象,各于手指出水五道,其手摇动。用辘轳绞水上灯山尖高处,用木柜贮之,逐时放下有,如瀑布状。又于左右门上,各以草把缚成戏龙之状,用青幕遮笼。草上密置灯烛数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飞走⑨。
其人使朝辞,出门:指诸番国的使臣叩辞皇帝,走出宫门。
工面北:朝北的一面,即朝向宣德门和皇宫的方向。
用山呇(qǐ):疑为“山沓(tà)”之误。山沓,堆迭如山。形容器物众多。
本宣和:宋徽宗的最后一个年号(1119—1125)。此处指代宋徽宗,亦即“天子与民同乐”之意。宋人蔡絛《铁围山丛谈》:“国朝上元节烧灯盛于前代,为彩山峻极而对峙于端门。彩山故隶开封府,仪曹及仪鸾司共主之;崇宁后有殿中省,因又移隶殿中,与天府同治焉。大观元年,宋乔年尹开封,乃于彩山中间高揭大牓,金字书曰‘大观与民同乐万寿’,彩山自是为故事,随年号而揭之,盖自宋尹始。”
令彩山:宋代元宵节放花灯,灯彩堆迭而成山形,故称。又称“鳌山”。《大宋宣和遗事》:“自冬至日下手,架造鳌山。高一十六丈,阔三百六十五步。中间有两条鳌柱,长二十四丈,两下用金龙缠柱。每一个龙口里点一盏灯,谓之‘双龙衔照’。中间有一个牌,长三丈六尺,阔二丈四尺,金书八个大字,写道‘宣和彩山与民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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