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与周夫人伉俪情深,为子孙树立起看得见的榜样。他忍住哀伤提笔精心为周夫人撰写墓志铭和行状,叙述夫人日常嘉言懿行并加以推崇,既起到奖谕示劝的作用,又能让儿女们牢牢铭记母亲的恩德,以此寄托深切的哀思。
唐以后,丧事多饭僧①,虽士大夫亦不知其非。吾家以积世寒儒,故从无饭僧作佛事者。惟古人饭僧以资冥福,亦非无理。尔母生平仁厚,好施予,此意尤当体之。吾意省城难民尚多,或于出殡之日散给钱文,亦胜饭僧十倍。闻有名册在官,尤易预算。届时当请李仲云商量办法(不必令其到门,亦不必先使闻知)。至城中乞丐亦当布施及之,但以钱不以饭菜,庶期简便均匀,省无益之费用。俵②给穷民,亦资③尔母冥福。此事约须数百千,不必惜也。
尔言山场④要宽大,又要就近买少许墓田,恐难凑巧。吾意总以卜吉得地为主,山场宽狭、有无墓田可买,均不必打算。惟立契时,须将公私分际⑤、前后交涉⑥各要件仔细检点,乃可成交,免日后唇舌。又买地须彼此情愿,断不可稍涉勉强、稍用势力欺压。此事亦有定数,非人力所能强致。若须用心机,稍近欺压,便非好事,亦断非好地也。
唐代以后,办丧事的场合多有向僧人施饭之举,即使是士大夫也说不清它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们家族乃世代贫寒的读书人家,所以从来没有请僧人来做佛事的。不过古人通过向僧人施饭为死者积累冥福,听起来也不是没有道理。你母亲平生性格仁厚,乐善好施,她的这种善心你们尤其应该好好体味。我认为,如今省城中难民还很多,可以在出殡那天散一些钱给流离失所的难民,也胜过施僧十倍。听说难民的数量在官府有记录,是很容易预先计算的。到时候,你们可以请李仲云一同商量(不必请他到家中来,也不必提前让他知道)。至于城中的乞丐,也可以适当施舍一些,但给钱即可,不必管饭菜,以期简便得当,省去那些不必要的花费。把钱财分给穷苦的百姓,也是帮助你母亲增添冥福的好办法。这件事可能要花费成百上千的银两,不必吝惜。
你说墓地周围的山地要宽敞,又要就近买些墓田,恐怕难以凑巧。我的意见是以占卜选择风水好的葬地为主,至于周围山地的宽窄、附近有没有墓田可买,都不必考虑。只是在签订地契时,必须将公私之间的界限、前后协商的各种重要文书仔细清点,才可以成交,免得日后产生争议。另外,买地这件事,必须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绝对不能有一点勉强、有一点以势压人。这件事也有一定的气数,不是人力所能勉强的。如果一定要用心机,略有仗势欺人的情况,便不是好事,也绝对不可能得到好地。饭僧:向僧人施饭,是佛教认为的一种修善祈福的行为。俵(biào):散发,分给,给把东西分给别人。资:帮助。山场:湘方言中,指山地。分际:界限。《史记·儒林列传》:“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义,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交涉:互相协商,以解决相关事项。
丧礼自古就是孝道观念的重要内容,而佛教观念对丧葬习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比如为死者增加冥福的行为,希望亲人在死后能摆脱地狱之苦,往生净土,于是出现了在丧礼上举行的各种形式的供养,如布施僧人、散钱财给穷苦百姓等。左宗棠虽远在军中,仍时刻惦记食不果腹的难民,相比于在丧礼上供养僧人为周夫人增加冥福,他更加倾向于布施钱财给穷苦百姓的形式。
在为周夫人寻觅墓地的事情上,左宗棠不赞成儿子一定要买宽敞的山地和就近买墓田的想法,认为只要能买到风水好的墓地即可。但要注意签订地契时的相关事项,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纷争。他特别强调不能以权势欺压百姓,通过巧取豪夺的手段,将好事变成坏事,是绝对不可取的。这番叮咛,体现了左宗棠关心百姓、爱民、恤民的儒家“仁义”思想,同时也凸显了慈父情怀。他考虑到儿子是为母亲尽孝,其心可嘉,所以没有端出父亲的威严,而是以商量的口吻说出自己的想法,开诚布公,感情真挚。
孝子不俭其亲丧事,典礼①攸关,自不可过于省约。然用费亦宜计算,不可铺张门面②,忘却义理。人言家中光景如此,不能故作寒乞相,此等话亦当留心。理所当用,稍多无碍;所不当用,即一文亦不可用。专讲体面,不讲道理,吾所耻也。
二伯来信云:孝威当母病亟时,曾割臂肉以求疗母。此等处亦见尔天性真挚。但老父力疾督师于外,哀而至毁,独不虑伤厥③考④心耶?勋、同天分均不高,威、宽宜教督学好。丧葬最重,威、宽宜慎襄⑤大事,庶足慰母,亦令我稍释忧怀。至属,至属!先此谕知。
三月十二夜平凉营次